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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3、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个人为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机动车来历证明,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拔证明; 5、机动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7、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规定暂不执行此项); 8、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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