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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字〔2008〕61号
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旗直有关部门: 目前我旗已到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报,5日至7日我旗将有一次明显的降雨天气过程,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安全渡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要细化防汛预案,落实好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对危险地段要死看死守。 二、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不得缺岗,保证通讯畅通。 三、水务部门要做好汛期旗防汛办公室值班值宿工作和抢险除险技术指导,安全度汛及防洪调度预案的实施工作。旗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做好汛期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此通知
二○○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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