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鄂伦春概况 | 招商引资 | 旅游天地 | 政务公开 | 便民服务 | 关于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 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 >> 政府文件 >> 新闻正文
鄂政办字〔2008〕126号
关于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全旗农猎民收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旗直有关部门: 目前,呼伦贝尔市正在全力打造自治区新的增长极,为提高全市城乡两个收入水平,市委召开了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市政府召开了第四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提高农牧民收入问题,并下发了会议纪要。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就提高农猎民收入问题进行了专题部署,现根据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将全旗提高农猎民收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晰今后一个时期提高全旗农猎民收入的目标 自治旗农牧、统计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根据今后几年对农业结构调整、科学种养、单产水平提高、牲畜品种改良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分别对2010年和2012年全旗农猎民收入目标进行规划,争取到这两个年份全旗的农猎民收入在目前水平的基础上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在研究提高农猎民收入工作过程中,各乡镇、办事处,旗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切合实际的目标,明确清醒统一的认识,全力做好相关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农猎民收入。统计部门要解决好样本户代表性问题,重新审定样本户,进一步完善统计方法,做到应统尽统。 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农猎民增收 一是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提高高产高效作物种植比重,使得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再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大力推广实用科技、测土施肥、免耕技术以及其它一些实用技术,提高各种作物的单产水平。旗级龙头企业要在科技推广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是进一步稳定猎区畜牧业,大力发展猎区畜牧业。猎区畜牧业要重点抓好牲畜品种改良,提高畜产品的质量,要加大牲畜出栏力度,减少牲畜越冬和存栏压力,提高抵御冬季自然灾害的能力,农牧和相关部门要尽早做出规划。农区畜牧业重点抓好畜禽品种改良以及饲养和圈养。 四是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全面拓宽农猎区种植和养殖品种,通过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旅游等多渠道增加农猎民收入。猎区乡镇、办事处、旗直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80%以上猎民参与劳动、80%以上猎民有实质性增收入手,在7个猎民村落实符合当地自然条件、适合猎民自身发展的生产项目,积极引导猎民学习生产技能,确保猎民有固定长久的收入,增强猎区自身“造血”功能。 五是要抓好农猎民培训和劳务输出。结合退耕还林还草,有计划地向城镇组织、培训、输出高素质的劳务人员,确保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得到巩固。 六是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要扶持一些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形成产业链,把利益关系连接起来,使农猎民能够得到稳定的收益,由龙头企业带动农牧业稳定发展。 三、大力做好发展农牧业的基础性工作 农牧、统计等涉农部门要认真分析,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反映全旗农牧业生产状况和农猎民收入水平,为全旗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作物改良、科学种养、特色种养提供参考,为旗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是农牧、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自治旗农牧业形势的研究,随时掌握新的变化,包括政策性变化和结构调整变化,及时研究农业发展进程以及存在的问题,准确地统计和反映自治旗农业生产经营的形势和农猎民增收的状况。统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与自治区、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实事求是地做好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对于季度统计数据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上报的数据翔实、准确。 二是要搞好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结合新农村新猎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猎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推动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 三是切实加强农牧业生产保障,使部分受灾户不减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扶贫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家庭的帮扶工作。 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Copyright © 2004-2008 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 www.elc.gov.cn 主办单位:鄂伦春自治旗信息中心 邮箱:elcx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