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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旗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环境监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8 8:53:53

 

    一是控制陆源污染,保证河水浴场水质。加强河流沿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早处理,重点加强对入海河流、沟渠管理,禁止超标污水排入水体。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重点监管,打击环境违法,对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限期改造或关停,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的烟尘排放设备予以暂扣或封存。

    三是防控噪声污染,建设和谐安静城区。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噪声污染监督,重点整治群众投诉的建筑施工噪声事件,加强现场取证,处罚超标排放,保障暑期和奥运会期间声环境全面达标。

    四是提高奥运环保敏锐性,及时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强化业务学习,组建暑期环境监察应急小分队,保证在现场监察、处理信访纠纷及突发事件中迅速反应,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新闻录入:臧颖    责任编辑: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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