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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的投入和落实力度,使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鄂伦春自治旗在2008年出台了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的31项吉祥草原惠民计生政策,并保障其落实到位。
在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中,从2008年开始,鄂伦春自治旗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过去的5元每月提高到12元每月,农村独生子女户父母奖励费由过去的20元每月提高到30元每月。近日,鄂伦春自治旗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已为全旗5919户独生子女家庭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近90万元。此举得到了全旗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好评。此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到位后,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继续统计2008年9月份以后新办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费将于2008年末全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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