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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5 17:14:55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根据旗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办字〔2002〕15号)精神,设置鄂伦春自治旗发展计划局(以下简称旗发展计划局),旗发展计划局是旗政府负责研究提出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综合经济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做好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旗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编制自治旗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计划。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监测和研究;研究提出运用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向全旗发布经济信息。
    (四)研究提出全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及投资办法;组织编制全社会资金平衡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
    (五)安排自治旗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上级拨款建设项目和全旗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审查转报大中型基建项目;配合上级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六)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制订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的研究制订和协调实施。
    (八)组织协调自治旗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做好制定规划,研究 政策,组织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等工作。
    (九)承办旗委、旗政府及上级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行政事务;研究提出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各行业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平衡;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分析,提出调控建议;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办
    编制全旗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有关投资宏观政策;监测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依法对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我旗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招标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检查。
    (三)基础产业与社会事业办
    提出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旗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汇总和编制年度计划;衔接平衡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监测和分析基础产业和社会发展建设状况,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应措施办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审查上报大中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办
    研究提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扶助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参与编制和实施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监测和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参与大型水利工程、生态移民、扶贫移民等项工作。
    (五)工业经贸与项目前期办
    研究制订全旗工业经贸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相关行业按规定需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及限上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研究提出行业总量平衡、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办法措施;根据我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落实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立项目库。
    (六)西部大开发与区域经济协作办
    研究提出自治旗贯彻国家、自治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自治旗实施西部大开发进程中农村猎区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结构调整、资源开发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设;组织协调落实国家、自治区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研究提出旗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负责旗域经济协调日常工作,建立与旗内各大企业的联系制度。
    三、人员编制
    核定行政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新闻录入:韩春雨    责任编辑:孟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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