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征集开始时间:2024-11-27 16:49
征集结束时间:2024-12-26 16:49
状态:已经结束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通知>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旗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有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了《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
三、参与方式与意见收集途径: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1.电子邮箱:elczrzyjgh1@163.com
2.联系电话:0470-5624062
3.邮寄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
4.邮政编码:165450
注:本征求意见稿为成果草案,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7日
关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编制起草说明
为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中共中央2019年5月印发18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中明确指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2023年,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对新时期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2023〕227号文《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提出要明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主体,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有序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工作。
二、相关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标准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51329-201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
《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TD/T1065-2021)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
《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DB15/T 3495-2024)
《呼伦贝尔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通知>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227)
4.上位规划
《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
三、编制过程
《规划》经过草案公示、专家论证评审会、批前公示、部门意见征求、鄂伦春自治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后上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审批,于2024年12月27日获得旗人民政府批复。
四、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阿里河镇城镇开发边界内全部区域,总面积约10.71平方公里。
2.目标定位
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宜居、宜业、宜游旗,享誉国内外的高端旅游目的地。
3.发展规模
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10.25平方公里。落实总体规划传导要求,按常住人口规模3.30万人口进行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
4.规划用地布局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河道管理线等底线要求,落实已批权属,衔接旗职能部门及阿里河镇发展诉求,形成用地布局。
5.综合交通规划
结合自然山水格局和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构建方格网状的城市道路网,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路网系统,结合河道、公园绿地等打造城市慢行交通体系。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构建“15分钟、5-10分钟”两级社区生活圈,并配套相关设施。
7.绿地和开敞空间规划
构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等公园体系,提高绿地与开敞空间规模与设施水平。
8.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规划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环卫工程和综合管线。
9.综合防灾规划
按照相关要求,明确防洪排涝规划、消防规划、防震救灾规划、人防工程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等规划内容。
10.总体城市设计
构建“一轴、两心、三带、四组团”整体风貌结构。“一轴”为城市中央发展轴,“两心”为新城活力中心和旧城综合中心,“三带”为西环景观风貌带、西小河景观带、东环景观带。“四组团”包括老城提升组团、新城生活发展组团、文旅产业发展组团、文化休闲组团。
征集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