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征集开始时间:2024-10-09 15:29
征集结束时间:2024-11-09 15:29
状态:已经结束
2024年10月9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切期盼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链接地址:http://www.elc.gov.cn/OpennessContent/show/450201.html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起草说明 一、背景与目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该目录旨在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公众参与,强化决策责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政策文件: 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定、地方政府工作规则。 3.实践需求: 结合地方实际,确保目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编制原则 1.合法性:确保目录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2.科学性:基于实际情况,合理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3.民主性:广泛征求公众和专家意见,确保决策透明。 4.可操作性:目录应清晰明确,便于执行和监督。 四、编制过程 1.调研分析: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分析地方实际情况。 2.征求意见:向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征求意见,确保广泛参与。 3.修改完善:根据反馈意见,调整和完善目录内容。 4.审议发布: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 五、目录主要内容 1.决策事项范围: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改革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其他重大事项。 2.决策标准: 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涉及重大资源配置、涉及重大风险防控。 3.决策程序: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六、实施与监督 1.实施机制:明确责任部门,确保目录有效执行。 2.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决策程序规范。 3.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目录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完善。 七、结语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是规范决策程序、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决策范围和标准,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 附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清单 说明:本起草说明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提供了背景、依据、原则、过程、内容及实施监督等方面的详细说明,旨在确保目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征集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