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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意见征集

征集部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征集开始时间:2025-12-23 16:30

征集结束时间:2026-01-23 16:30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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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与目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组织编制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本目录旨在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核心范围与界定标准,保障决策过程全程公开透明,充分吸纳公众参与,强化决策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编制依据

本目录编制严格遵循多重依据,确保内容合法合规、贴合实际:一是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其他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二是政策文件依据,涵盖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系列规定、地方政府工作规则等相关政策要求;三是实践需求依据,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兼顾区域特点与治理需求,保障目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编制原则

编制过程中严格恪守以下四项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全程对标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确保目录内容、编制程序均符合法定规定;二是科学性原则,立足地方发展实际,精准研判决策事项的重要性与影响范围,合理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边界;三是民主性原则,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保障各方参与权与表达权,推动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四是可操作性原则,采用清晰明确的表述方式,明确决策事项、标准及程序,便于后续执行、监督与考核。

四、编制过程

本目录编制经过严谨规范的流程推进,确保内容全面、科学、可行:一是调研分析阶段,系统收集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兄弟地区先进经验,深入调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重点工作任务及群众关切,形成前期调研分析报告;二是征求意见阶段,通过书面发函、召开座谈会、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专家、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三是修改完善阶段,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论证,结合实际情况对目录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形成目录草案;四是审议发布阶段,将目录草案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

五、目录主要内容

本目录核心内容涵盖决策事项范围、决策标准及决策程序三大板块:一是明确决策事项范围,具体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改革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区域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二是界定决策标准,以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关乎重大公共利益、涉及重大资源配置、关联重大风险防控等为核心判断标准,精准筛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三是规范决策程序,明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过程规范有序。

六、实施与监督

为保障目录有效落地,建立健全实施、监督与评估闭环机制:一是完善实施机制,明确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及时间节点,细化工作分工,确保决策事项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监督机制,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决策程序履行、事项实施进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三是健全评估机制,定期对目录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策调整等情况,及时对目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确保目录始终贴合治理需求。

七、结语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与实施,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决策范围、标准和程序,推动决策过程公开化、民主化、法治化,能够有效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回应群众关切。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目录要求,强化程序刚性约束,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推进,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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