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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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男性陪产假具体多少天 | |||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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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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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4:18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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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一下目前在职男性陪产假具体多少天,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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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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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09:20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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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六十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二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日育儿假。第四十一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晚婚者增加结婚假期15天的晚婚者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性护理假期10天。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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