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调查开始时间:2023-03-01 14:57
调查结束时间:2023-03-15 14:57
状态: 已经结束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防洪工程
2、建设单位: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
3、工程治理范围:阿里河防洪工程位于鄂伦春自治旗所在地阿里河镇城区东侧,治理范围为上游原森林铁路桥(河道桩号0+000)至阿里河入甘河河口(河道桩号9+640),坐标为123°42′48.9″E,50°38′21.3″N~123°45′53.8″E,50°33′53.5″N,治理河长9.64km。
4、工程任务:工程任务主要是通过新建(加固)堤防,完善阿里河城区段防洪体系,提高阿里河堤防防洪能力,消除险工险段,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保障城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工程等级和标准:阿里河城区段左、右岸堤防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防等别为3级。
6、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2.1km,加培堤防3.32km,堤坡防护4.52km、护脚11.32km,堤顶路基层11.72km(左岸2.27km,右岸9.45km),新建排水沟1处、长1.86km,穿堤函2座。
7、工程期限: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
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583.05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投。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与建设单位及第三方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
联系人:邵山 联系电话:18604709733
第三方评估单位:内蒙古正恒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3245998332
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