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鄂伦春自治旗旗乡(镇)两级人民代表
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9-02 17:17 来源:人大办公室 浏览:
【字体大小:

2026年9月2日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苏木乡镇、旗县(市、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鄂伦春自治旗实际,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七次会议对全旗乡镇、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鄂伦春自治旗旗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2026年11月18日。

二、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2月10日前召开。

三、鄂伦春自治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2月10日至2027年1月10日前召开,并选举产生呼伦贝尔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