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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日波辞去鄂伦春自治旗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日波辞去鄂伦春自治旗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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