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鄂政公办发〔2019〕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教体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学校标准化办学水平,加强学校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好各级各类考试招生工作,强化学校综治安全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旗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鄂伦春旗建设贡献教育的力量。
2019年,我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按时、规范做好有关信息的上传报送工作;做好来信、来访的接访回访工作;加强对业务职能股室的督促检查,认真做好对应的民生投诉、信息咨询等问题的答复办理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0,071,069.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0 0 0 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0 00 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0 00 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 0 0 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0 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0 00 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 0 0 0 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 0 0 00 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 00 0 00 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 0 00 00 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 0 00 00 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 00 0 0 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0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0 0 00 2.重复申请 00 0 00 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 00 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 00 0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0 0 000 (七)总计 00 0 0 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 00 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 0 00 00 0 0 0 00 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离《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微信公众号实时互动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网上在线办事需要进一步拓展。2020年,我局将按照旗委、旗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教育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加强学习,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
(二)加强督查,提高公开质量。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突出重点,提高公开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印发宣传标语、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社会群众了解教育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鄂伦春旗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