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2019年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认真贯彻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职能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的开展,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保证了司法为民目标的实现。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按照旗政府要求,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保证此项工作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成立了由局长苏亚洲任组长、副局长安忠军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由法规股负责,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了领导、认识、组织、人员四到位,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规范管理,健全制度。为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制订了《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机关各股室、各乡镇司法所按照旗政府、旗局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编制信息目录,采取信息化等有效手段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定期更新、调整、充实、完善公开的各项工作内容。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对不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履行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将实施信息公开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审批,规范运行。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规定凡需要发布的信息经本处室负责人签发后,报主管领导签批后送旗局办公室,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核签后交信息发布员正式发布。通过召开专门的会议组织学习,有效地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受理申请程序规范,政务公开妥善办理。
(四)实行信息公开,有利于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支持和监督。为此,旗司法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十分注重质量,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了公开工作各项内容落到实处。认真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对符合公开规定的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重点信息进行实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42.8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0 0 0 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0 00 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0 00 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 0 0 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0 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0 00 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 0 0 0 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 0 0 00 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 00 0 00 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 0 00 00 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 0 00 00 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 00 0 0 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0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0 0 00 2.重复申请 00 0 00 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 00 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 00 0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0 0 000 (七)总计 00 0 0 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 00 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 0 00 00 0 0 0 00 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信息更新的意识还需要增强,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围绕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开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