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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2019年,旗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旗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认真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方面,共计公开各类信息124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包括:新修订的《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条例》、旗文化和旅游局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及流程图、《游艺娱乐场所审批业务服务指南》、《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服务指南》、《文艺表演团体审批业务手册》、鄂伦春自治旗图书馆2019年开放工作方案、鄂伦春自治旗民族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方案、2019年旗文旅局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4

减239

3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80,255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在怎么更好地服务旅游企业和居民、游客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二是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部分职能划入和剥离,在部分公开内容上,行政主体没有调整。

      改进情况:一要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旗委巡察一组对原旗旅游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于规定日期内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