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旗农牧业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对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按照旗委、旗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敖丽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实施日常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基层站所也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使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强化监督,全面规范政务公开。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推进集中宣传活动有效开展,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及时向群众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先后制定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努力抓好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更新和维护管理,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全面、真实。多项措施并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实施挂牌上岗。为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形式,规范行政审批办事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都挂牌上岗。
二是实施首问责任制。为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是到我局或我局在行政审批大厅服务窗口办理业务或投诉、举报、咨询、联系公务的服务对象,第一个接待或接受询问的在岗、在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负责办理,涉及到两个以上科室办理的事项,主动热情地将服务对象介绍移交下一科室,保证工作不出现脱节中断现象。
三是实施一次告知制。工作人员将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事项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程序、期限、条件、依据等情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窗口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四是实施限时办结制。申请人依法办理行政事项,工作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期限向当事人作出承诺,承诺期限为办理的最终期限。
三、强化落实,积极创新,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注重讲求实效,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发布力度。
及时公开群众关心事项,重点公开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我们在按照旗委、旗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关心事项,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加强政务信息为民服务工作。除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必须保密和不适于公开的内容外,凡涉及重要工作、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全部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收费、检查和处罚相关依据、标准及办事内容、程序、时限,职能类信息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以及其他各类信息公开工作都能按时发布。
加强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公开。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都纳入党组会议进行讨论,集体决策,提高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逐步建立完善公开渠道。
在公开方式上,我局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创新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丰富多彩。 利用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及时更新、完善。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外,还利用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实行公开。
在公开程序上,我们首先将各有关部门所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 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请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
创新公开方式。一是利用行政审批大厅公开。鄂伦春自治旗行政审批大厅是鄂伦春自治旗农牧业局政务公开的中心。我局指定行政审批大厅农牧业局审批办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2017年根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目前我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18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212项,二是利用网络公开。依托于鄂伦春自治旗政府网站、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网站、呼伦贝尔市兽医局网站,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定期报送我局农牧工作开展情况,在呼伦贝尔市农牧业信息网发布涉农涉牧信息233条、在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发布涉农涉牧信息309条,公告3篇,信息报送量和采用率名列旗直单位第一。充分利用网络工作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政务信息和公用事业服务信息资源。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2017年,我局通过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关心群众动态、社会热点,高效开展业务工作,通过电视台、记者站等媒体部门就人民群众关心的“三补合一”、农业保险、惠农惠牧政策等问题作出解答说明,利用这些新兴载体,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四是利用活动载体公开。在“3.15”活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及农牧业机械检查、农资产品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等各项专项检查中,充分利用展板、条幅、宣传单、宣传资料、知识卡等宣传方式将我局业务范围和政务公开信息传达给群众,创新了活动载体,丰富了活动内容,达到了亲民、利民、便民的目的。
(三)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农牧局建立起内部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公正,避免随意性。我们在抓好政务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以监督促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意见簿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和深化政务公开,真正使监督落到实处,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同时,严格责任追究,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该保密的事项不泄密,应该公开的事项不隐瞒。
通过我们的努力,2017年旗农牧业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后,把办事的依据、标准、程序、结果公示公开,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使依法办事和民主监督有机结合,促进了农牧业系统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提高了行政效率,保障了农业健康发展。二是规范了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有效推动了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规范了工作人员的办事行为,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掌管人、财、物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大了民主监督的力度,促使他们廉政、勤政。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政务公开,强化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方便了群众,密切了农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措施,拓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深度广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业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