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在落实年度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大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建设,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从保障和促进鄂伦春自治旗法制环境建设的需要出发,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岗位代理、文明办公等六项配套制度。同时,加快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档案查询系统,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防范律师执业风险。我局健全和完善重大公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着力降低公证风险,制定了《公证文书质量检查标准》和《公证文书质量检查办法》,完善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诚信档案,对公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
二、确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质量以及效率
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各司法所所长为主要成员,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事务,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领导作用。
三、创新完善政务公开办法,着力打造阳光高效政务
司法局不断加大政风行风社会评议力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聘请执法监督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在公证机构制定了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公证行业社会信誉,防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公证执业活动的正常开展,明确了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活动遵守准则及违约责任,防范了公证机构之间随意降低公证收费标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公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深入开展公证质量检查、诚信公证处、诚信公证员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四、大力增强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坚实法治环境
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局常年以法制宣传活动为突破口,致力于建立长期有效的政务公开机制,与群众保持经常性沟通机制,使群众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政府信息,政府能拓宽了解民意、体察民情的渠道。及时调整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以社区普法为重点,全面推进“法律六进”。建立了由多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鄂伦春旗普法讲师团”和“鄂伦春旗普法志愿者队伍”,从人力资源上满足了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单位宣讲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的需要。今年,各乡镇司法所多次采取讲座、培训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电视专栏、报刊专栏等形式使普法宣传活动真正落实到最基层、渗透到街头巷角,为政务公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选派2名律师进驻市信访接待中心,主动为政府排忧解难,维护贫困弱势群体权益,促进了全旗普法依法治理,法制政府、阳光政府建设。12月份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不断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
五、坚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工作简报、司法局网站,加强与电台、电视台的合作,宣传报道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媒体宣传司法局工作动态,通过网络等形式向公众进行政务公开,截至目前,司法局网站发布信息104条,微信公众号以及今日头条共发布信息61条,同时积极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认真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无论大事小情都要认真对待。对于政策解释性问题,做到有理有据、耐心细致;对于待办性问题,现场办理,当场承诺;对于有待进一步调查了解的问题,承诺办理和答复时限,使群众心中有数;对不属于本单位或因职能交叉需多个部门办理的问题,主动沟通协调,力争解决问题,不允许推诿。对普通问题及时解决,对典型问题重点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快查速办,对合理建议认真采纳,真正做到“大事重点办、小事认真办、能办的马上办、难办的设法办”,让群众感受到我们是真心实意做事儿,而不是做秀,搞形式主义。
六、积极组织政务公开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以“便民法律服务”为主题,组织各乡镇司法所进社区开展政策解答、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让百姓在家门口感受政务公开现场办公。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点内容,要求各科室、各司法所对此项工作抓好抓实,主动参与活动,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树立和维护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二是积极认真准备,保证人员设施到位。对此项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准备,从局办公室、律师股和基层股、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抽调业务骨干,在局领导的带领下进入多个社区现场办公。并制作了司法局职能、便民法律服务问答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并按活动需要准备了便民服务台、政策咨询台、查询记录本和现场办公标语横幅等宣传活动设施。
通过政务公开,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使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自觉公开的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显著提高,树立了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2018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