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旗统计局按照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积极适应政务公开新常态,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加大公开数据信息力度,制度机制建设日益完善,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及时有效,网络公开推进有序,更好发挥了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情况
(一)我局依托鄂伦春旗政务网、鄂伦春报、旗统计局网站,广播电视等为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依法依规公开统计行政权力清单、统计公报、数据信息、普查调查等活动。通过媒体公开信息内容涵盖统计数据分析、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我局根据各领域工作需要,撰写大量统计分析报告和各种数据信息资料,全年不间断的办理来电、来访咨询,为住建局、国土局、卫计局、法院检察院等各类机构及企业、职工、社会公众认真热情的提供数据信息服务,为各类调研组提供统计年鉴、公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数据资料,获得了广泛好评。
(三)及时发布《统计公报》,出版《统计资料手册》、《统计年鉴》、每月编辑《综合月报》。及时编辑《统计公报》上传鄂伦春旗政务网及鄂伦春报,向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进行发布,2017年《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正在收集资料整理编印中。这两项资料收录了我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统计数据,包括综合、人口、工业、农林牧渔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居民生活等,全面、系统、科学、翔实的记载和反映我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认识和研究我旗旗情、制定政策、指导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料和历史性的工具书。
(四)是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局机关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在本单位公开。细化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细化“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五)推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重点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是公开统计行政权责清单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的主体及运行程序。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统计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标准,明确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原则、适用条件和具体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三是公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行抽查检查过程公开。四是积极推动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告知处罚结果,公开处罚结果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
二、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主要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本局对信息的撰写、审核、发布、备案、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均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错误追究制度。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局工作职责等信息均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做好维护,按照旗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安排专人对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事流程、重要文件、新闻信息等公开信息的变化根据实际调整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四是规范公开行为。从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入手,对信息公开属性的确定严格把关,明确专人对所要公开信息的内容、类别、形式、时限、范围、审核程序、责任者等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制度机制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力度不够、回应社会关切还不够及时全面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及时发布更多统计数据,有效开展数据解读。
(二)提高统计数据服务质效。
(三)切实强化统计宣传,推进统计公开透明。
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
二0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