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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旅游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08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2017年,旗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旗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一)成立了旗旅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队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召开专题会议。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督促指导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内容、审核、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各项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定期抽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公开、审核、发布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督办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各类需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一律做到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及时发布到网上,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并且我局领导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浏览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通过自查整改,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及数量和质量。

      二、多种形式,不定期进行公开

      本着求实、方便、透明的原则,结合旅游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各队办工作通报会,有针对性地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除不能公开的以外,对各队办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事依据、机关办事承诺进行了公开,对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如:相关的旅游法律法规、各项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等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为保证公开工作能够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旅游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了多项监督检查措施。

      一是通过检查进行监督。旅游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看、查、访、议”的方法进行督查,对不按时公开、虚假公开、效果差的,给予批评,要求队办负责人限期整改,以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够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不断深入完善。2017年我局在政府公开信息栏目主动公开信息20余条。二是社会监督。设立旅游咨询投诉电话,5624224,及时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来电来访。

      四、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回顾2017年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各部门职责更加明确,相互推诿现象有所减少。二是机关工作效率有所提高。三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在怎么更好地服务旅游企业和居民、游客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二是信息有待进一步整合,信息之间的关联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懂技术的专人负责,具体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和协调,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三)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鄂伦春自治旗旅游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