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体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8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2018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文件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招生信息、入学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勤政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总体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
2018年,我局根据《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办字〔2018〕95号)文件要求,切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我旗教育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稳妥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 作,有效促进全旗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情况。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呼伦贝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试行)>等六个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实施政务公开 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
(二)严格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要点。坚定不移地执行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熟知具体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按照我旗公开工作要点,教体局将权责清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办理结果在政务网站公开。全力推进“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绘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教育体育局现有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民办学校设置审批和适龄儿童、少年因故要延缓、免于、中断义务教育学业审批行政许可4项,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执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开展政策解读、回应情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出发,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社会热点问题的主动公开力度,使教育工作更加透明,教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网络舆情。舆情检测由旗委宣传部及旗公安局网监大队进行检测,旗教体局收到网络舆情通知后,在3天内对舆情进行纸质答复及网络答复,并及时报告至相关领导处。同时,在鄂伦春政务网上对教育系统的招聘、表彰予以公示。例如: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呼伦贝尔市十佳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工作者、最美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校长候选人的公示、2018年呼伦贝尔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等,确保群众的知情、参与、监督的权力。
(四)政务服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教育项目工程、教育监督执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为重点,依托政府网站、教育公众号、电视广播等载体,不断巩固和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多渠道多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配合旗编办全面扎实推进权责清单公开,结合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建设,主动公开部门行政审批项目、依据、流程、时限等事宜,为社会公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查询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严格贯彻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启用普通中小学生转学电子审核流程的通知》(内教基函[2018]6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各中小学及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启用普通中小学生转学电子审核流程,停用普通中小学生纸质转学审核流程,转学审核全部实行电子审核。我局已全面停用普通中小学生纸质学籍证明(包括跨省转学)。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离《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微信公众号实时互动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网上在线办事需要进一步拓展。
2019年,我局将按照旗委、旗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教育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加强学习,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
(二)加强督查,提高公开质量。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突出重点,提高公开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印发宣传标语、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社会群众了解教育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