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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卫生健康委2018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8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旗政府办: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办字〔2018〕95号)要求,严格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将2018年度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谋划部署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旗卫生计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内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各医疗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制度。制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方式、流程、时限,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应公开尽公开。一是公开为民服务事项的要素信息。对服务事项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核发、护士执业注册、病残儿医学鉴定等事项进行公开。对许可事项权限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母婴技术服务学科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预防接种单位及工作人员资质认定等事项的办理指南进行公开。二是对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对《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人口发展条例》和《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人口发展条例实施细则》在政务网站和电视台进行公开。

      (四)政务服务工作。旗卫生计生系统需要入驻行政审批大厅的共有9项内容,现已全部入驻。截至目前,2018年未出现群众投诉情况。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的监督;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大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