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政府办公室:
2018年以来,旗统计局按照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适应政务公开新常态,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加大公开数据信息力度,制度机制建设日益完善,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及时有效,网络公开推进有序,更好发挥了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情况
(一)我局依托鄂伦春旗政务网、鄂伦春报、旗统计局网站,广播电视等为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依法依规公开统计行政权力清单、统计公报、数据信息、普查调查等活动。通过媒体公开信息内容涵盖统计数据分析、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我局根据各领域工作需要,撰写大量统计分析报告和各种数据信息资料,全年不间断的办理来电、来访咨询,为住建局、国土局、卫计局、法院、检察院等各类机构及企业、职工、社会公众认真热情的提供数据信息服务,为各类调研组提供统计年鉴、公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数据资料,获得了广泛好评。
(三)及时发布《统计公报》、出版《统计资料手册》、《统计年鉴》、每月编辑《综合月报》。及时编辑《统计公报》上传鄂伦春旗政务网及鄂伦春报,向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进行发布,2018年《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正在收集资料整理编印中。这两项资料收录了我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统计数据,包括综合、人口、工业、农林牧渔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居民生活等,全面、系统、科学、翔实的记载和反映我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认识和研究我旗旗情、制定政策、指导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料和历史性的工具书。
(四)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局机关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在本单位公开。细化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细化“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二、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地区生产总值全年预计增长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预计为-30%;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12.5亿,同比下降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32亿,增长7.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25676元,增长7.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9552元,增长9%。
(二)完善目标管理,高质量完成统计定期、年报工作
2018年,我局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强统计工作,强化审核评估,准确、及时地完成了2017年工业、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商贸、建筑业、国民经济核算等多个专业的年报和2018年各专业的定期报表任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全力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我们充分借鉴历次普查经验,提前谋划、及早准备。
一是完成各级普查机构组建。按照市经普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各级统计部门的努力下,成立全旗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普查办事机构,乡镇、各大企业成立相应机构,抽选各级指导员和普查员共计373人。 经济普查机构已经全部组建完成,为全面做好我旗经济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积极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制定了我旗四经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进度有条不紊的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旗统计局和乡镇及大企业利用25块电子屏全天滚动播出宣传口号;(二)是利用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经济普查工作;(三)是大企业利用中转台黄金时段宣传;(四)是经济办统一制作200多个条幅标语下发到乡镇及大企业进行宣传;(五)是向普查对象发放经普宣传手册、手提袋、台历、普查告知书进行宣传;(六)是利用旗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经济宣传片。
三是全力做好单位清查工作。截至目前,我旗已完成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共清查出法人、产业活动单位2836个,个体工商户11779户。现四经普工作正在进行组织乡镇、各大企业 、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地毯式清理、排重、比对、审核、查疑补漏工作。
(四)完成其它各项调查工作
2018年,完成了粮食抽样调查、播种面积调查、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检测绩效考核工作、新型城镇化统计监测工作、完成住户调查、贫困监测调查、农民工监测、小微企业调查等工作。
(五)强化统计服务,做好统计监测分析
强化对经济运行态势的分析和预测,积极开展各项专项调查,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及时准确反映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截至目前编发统计信息、简报20余篇,及时发布了《鄂伦春自治旗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辑整理了《统计资料手册》《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年鉴》,每月及时编印《鄂伦春自治旗统计综合月报》资料,以便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查询统计数据;加强对全市各旗市考核指标的收集工作,编辑成信息资料及时提供给旗主要领导,以供决策参考。
(六)统计执法检查常抓不懈
长期坚持“依法管统计,依法治统计”理念,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18年,我局从6月至9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旗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此次执法检查分自查、重点抽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主要对全旗7个乡镇5个林业局、4个农场及联网直报企业共计40多个单位就总产值、收入、成本、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亏损额、零售额、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牲畜头数、播种面积、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常住人口等指标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统计违法现象发生。
(七)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此,旗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能够真正做到有令则行、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通过抓好学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矩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党员干部反腐倡廉防范意识。旗统计局始终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党章、学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达到理想信念的升华。教育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树好自己形象,为党员干部队伍增光添彩。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自己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立足岗位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精气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防范意识。使党员干部明确“红线”、知道不可逾越“底线”,自觉按党章办事,自觉遵守党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八)积极深入开展扶贫帮扶工作
按照旗委、旗政府有关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以及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工作目标评价考核要求,结合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组织全体结对干部深入帮扶村,今年再次对建档立卡户进行动态管理,经过两轮排查,目前,我局帮扶村共计排查出清退处理户64户103人,脱贫处理9户24人,自然增加5人。剩余建档立卡户45户85人。通过走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家中,了解掌握联系农户近期的生产生活情况和困难需求,认真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2019年统计工作安排
(一)继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我局要继续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数据来源,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及时反映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进度情况,为旗委、旗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做好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控。
(三)继续优化统计服务,不断提升统计分析信息服务质量
(四)全面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和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五)抓好 “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本着“应统尽统”原则,积极组织本局力量对各行业进行摸底调查,把符合条件的“准四上”企业纳入我旗“四上”企业的培育目标,配合各行业的主管部门做好“四上”企业的入库工作。
(六)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七)做好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制度机制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力度不够、回应社会关切还不够及时全面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做好、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效果,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务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流程。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报送、内容审查和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四)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继续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务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发挥信息化网络的优势,通过电子平台如微信、微博等与网民建立互动,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同时进一步发挥报刊、公告、公共查询机构的作用。
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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