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三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伦春自治旗门户网站上(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伦春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联系电话0470-5624314,电子邮箱:elczwgk001@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旗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政办发〔2018〕32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额尔敦担任,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旗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2018年旗政务公开办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完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方便群众查询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
今年,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相继出台《鄂伦春自治旗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制度》。
4.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以旗政府门户网站、鄂伦春政府公报、“鄂伦春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依托,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优化板块设置,完善了政务公开栏。在工作执行上,我旗能认真落实旗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项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5.宣传培训等情况
为提高全旗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2018年11月20日在全旗范围内召开“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参会范围覆盖全旗24个直属科局、10个乡镇和驻旗各大企业,本次会议,通过领导专家授课、经验交流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共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40人次,提高了全旗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及时公开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 “除涉密以外的政策性文件,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的原则及时予以公开。二是推行会议公开。能够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情况,会议召开前及时通知电视台、记者站等相关媒体到达会场,会议相关内容通过鄂伦春自治旗电视台及其它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三是政务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设置。旗政府门户网站设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上传、定期清理、公布结果等工作,2018年共上传政府文件83份。四是对于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进行公开。按照事项名称、实施主体、法律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在鄂伦春自治旗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五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不断推进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在鄂伦春自治旗门户网站上开设“提案公开栏”并及时更新提案办理情况120份。六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于鄂伦春政府门户网站上增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增设重大项目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等18个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截止到2018年末,重大项目领域开设质量安全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9个子栏目,公开信息63条;保障住房领域开设棚户区改造领域和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2个子栏目,公开信息9条;脱贫攻坚领域开设扶贫成效、扶贫规划等3个子栏目,公开信息66条;环境保护领域公开信息29条;土地公示领域公开信息6条;资源配置领域开设矿业权出让、国有土地出让等7个子栏目,公开信息27条;三公经费领域公开信息343条;社会救助领域开设养老保险、老年人福利等11个子栏目,公开信息37条;招标采购领域公开信息3条;统计信息领域公开信息95条;规划计划领域公开信息8条;教育发展领域开设学前教育、初中教育等8个子栏目,公开信息77条;灾害救援领域公开信息14条、社会公益领域公开信息45条;国企监管领域公开信息4条;公共监管领域公开信息400条、价格收费领域公开信息4条、食品药品领域公开信息60条。全年共公开信息1286条,覆盖全旗工作的各个方面。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政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形成由旗信息中心牵头,各乡镇、部门专人配合的全旗政务信息工作队伍,保证了门户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回应。网站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审批制度开展工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日常运行维护时发现错误,及时查明原因,加以更正。二是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微信新媒体方便、快捷的优势,优化“鄂伦春发布”微信公众号板块设置,截止到目前,鄂伦春发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政务文件240条、政务信息1334条、转载各类上级链接361条;本年度我旗全面开展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工作,除110、120、119等紧急类和个别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的热线予以保留外,其余热线均按要求进行整合清理。三是充分利用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公报。2018年自治旗政府公报本着“两个同步”(纸质期刊与政府文件同步、电子期刊与纸质期刊同步)原则完成纸质期刊与电子期刊的制作,全年共编制印刷鄂伦春政府公报6期(鄂伦春政府公报为双月刊),截至目前刊登政府各类文件96份,公报累计印刷1000份,公报赠阅率达到98%;为扩大政府公报的受众范围,我旗已在窗口单位、各村委会、社区、宾馆、火车站等地设置政府公报二维码标签,方便群众浏览公报内容,目前鄂伦春政府公报微信二维码发放实现全覆盖。
2018年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全年共向旗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交现行文190份,查阅政府信息120人次,鄂伦春自治旗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为10005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1.为规范自治旗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开展,2018年9月10日我旗出台了《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申请公开专栏、具备网上表格下载和在线提交功能,现依申请公开各项流程完备。
2.本年度我旗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3.年度内不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
(四)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旗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充分。
2.政务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比较滞后,部分工作实际上开展了,但没有形成制度规定,随意性较大。
3.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要加强。鄂伦春政府门户网站设计还需进一步完善。“鄂伦春发布”微信公众号板块设计还需进一步优化。
4.部分政务公开2018年规定动作推进比较缓慢。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上级文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3.推进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规定动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4.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门户网站板块设计,丰富政府公报内容,并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窗口作用。
主办: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0-5625107 邮编:165450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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