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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31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2010年,我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委、旗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府自身建设、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融洽地企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为促进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旗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完善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日趋规范化

        1、完善组织领导机制。2010年,我旗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任组长,旗人劳局、发改局、公安局、教育局等相关科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旗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查询利用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备案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地、各部门也结合机构改革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进行了及时调整充实,确保了自上而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做。

        2、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更好的为群众服务,便于群众及时掌握政府工作动态,及时更新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用主题分类的方法,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42个类别,包括32个科局、10个乡镇(办事处),在各类别下分别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信息条目包括索引号、发文机关、发文日期等元数据。公众可按照鄂伦春自治旗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介绍的检索方法查阅、获取相关信息。

3、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为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我旗各级行政机关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府提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解决或对群众举报投诉不及时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引发群众越级集体上访或产生不良影响酿成严重后果的,将对领导干部给予严处分并对相关单位给予警告。

        4、完善互动沟通机制。利用“行风热线”栏目加强政府与市民、网民、听众沟通,鄂伦春人民广播电台每周一在固定时间与呼伦贝尔市电台《行风热线》节目互动,将上周我旗《行风热线》上线情况反映给全市听众;并在每天播出的4次《全旗新闻联播》节目中不定期开辟“热线8000”专栏,反馈一周以来的《行风热线》上线和答复情况。为确保《行风热线》上线和宣传效果,上线节目一周后,将在鄂伦春政府信息网上刊播,广大网民可以在线点播收听,加大向上汇报沟通力度,形成上连呼伦贝尔省市、下连乡镇、横连部门,纵横结合、同频共振的互动沟通机制。而且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通过旗长邮箱、民意征集、公众监督、网上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政民互动,征集民情民意,及时反馈和解决百姓需要解决问题,达到了政民良好的互动效果。

        (二)突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

        一是主动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价格、环保、医疗改革、教育公平、养老保险、房价调控、征地拆迁以及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卫生部门加大了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新农合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医药卫生改革等信息的公开;教育部门加大了教育政策落实等热点信息的公开。

        二是及时准确权威发布各类热点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鄂伦春一周要闻、每日新闻等节目,及时公布群众关心的事态进展和政府举措,使群众充分享受知情权,同时也使群众更加支持政府决策。

        三是定时公开时效期较长的阶段性工作信息。确定时间节点,进行定期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三农工作、帮扶工总开展情况,促进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发了《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内涵、适用范畴等要求,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制定了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申请表,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想知道的信息。

        (三)延伸服务,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深入。

        我旗不断深化以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和村务公开为重点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对涉农重大政策、法律规范、农村基层民主权力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注重公开劳动社保、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移民安置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目前,全旗32个科局、7个乡镇、3个办事处全部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面达100%,推进乡镇街道和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和完善旗、乡镇(办事处)、村三级政府信息服务体系。

        二、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突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

        一是主动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价格、环保、医疗改革、教育公平、养老保险、房价调控、征地拆迁以及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卫生部门加大了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新农合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医药卫生改革等信息的公开;教育部门加大了教育政策落实等热点信息的公开。

        二是及时准确权威发布各类热点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鄂伦春一周要闻、每日新闻等节目,及时公布群众关心的事态进展和政府举措,使群众充分享受知情权,同时也使群众更加支持政府决策。

        三是定时公开时效期较长的阶段性工作信息。确定时间节点,进行定期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三农工作、帮扶工总开展情况,促进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发了《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内涵、适用范畴等要求,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制定了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申请表,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想知道的信息。

        (二)夯实载体,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日趋多样化

        1、拓展政府网站功能。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从办事、公开、互动三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众服务栏目采用主题分类方法,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42个类别,包括32个科局、10个乡镇(办事处)、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表格下载等在线办事和便民服务,推进百姓信息网上找,彰显网站办事功能;各单位强化了旗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截止2010年末,发布政府信息要闻626篇、政府文件165篇、行风建设31篇、人事任免69篇、依法行政14篇、服务大厅37篇、公告61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渠道了解政府工作情况。

        2、完善新闻监督制度。为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强化政府部门和窗口行业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由旗政府纠风办、优化办、文明办和广播电台在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在旗广播电台播出第六轮《行风热线》,采取主持人直播、听众电话参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行业领导和专业人士,定期轮流作客电台演播室,以现场解说的方式,回答听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直接为群众服务。并以记者跟踪采访、新闻反馈督办以及典型案件查处公开曝光的方式相配合,对效能低下等行政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截至2010年末,已有52个单位参与《行风之旅》节目,播出21期;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电话、手、网络留言共294条(次),答复率100%。

        3、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

        旗委、政府为精心打造功能齐全、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平台,今年,从安徽胜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行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软件,建立了行政服务管理平台,各窗口办理事项均实行微机化管理,从而实现了窗口与中心之间,窗口与窗口之间的联网办公,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功能,提高了服务效率。截至目前,目前,进驻中心的部门有14个,共入驻事项199项,其中收费事项28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30 人,入驻审批服务收费事项199项。全年接待各界群众咨询10000余人(次),受理各类事项6607件,各项收费达到522万余元。

        去年11月,我旗组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赴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参观学习。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分别与其对口入驻单位在业务办理模式、办件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提升了广大工作者服务水平,借鉴了先进的管理经验,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此外,中心通过办事大厅所配备的大屏幕、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滚动播放办事流程、服务指南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了中心电子政府信息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此外,我旗通过座谈会、举办宣传周活动等方式,以上述这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公开载体,构筑起了全旗政府信息公开的立体网络,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旗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了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还较大。

        一是公开的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个别村、站所负责人对政府信息、村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公开内容不及时。有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个别单位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一些单位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个别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新闻舆论监督也有待加强。

        为及时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促进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旗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加强了基层组织、重点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都成立了村(区)务公开领导小组,村级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旗、乡(镇)、村(社区)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制定下发了《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处理方式,对责任追究实行分级负责制,做到了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推进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