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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31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鄂伦春旗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1年,全旗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丰富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健全工作机构。旗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旗政府办公室为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乡镇、旗直各部门均指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各乡镇、旗直各部门均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多数部门办公室明确了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等制度,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

3、组织宣传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交流培训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将《条例》学习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全旗全年共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5次,培训140多人。

4、严格考核评价。从2011年起,旗政府开始对各乡镇旗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旗委组织部对各乡镇旗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旗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2条,其中,各乡镇主动公开924条,旗直部门主动公开144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35条,法规文件类信息42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86条,行政职责类132条,业务动态类997条,人事变动类21条,财政信息类154条,其他类26条。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旗全年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6条,各级政府网站全年总访问量2.6万人次。

全旗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全年接待公众查询326人次,共复印和打印文件651页,提供文件456页。

《阿荣通讯》全年登载各类文件、法规、统计公报共93条。纸质政报发行量586份,电子版政报的点击次数达1.8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我旗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服务政府建设。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个别乡镇和部门认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强化。针对上述问题,我旗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我旗将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提升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财政预决算、行政机关收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是加强电子政务等公开载体建设。我旗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大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功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