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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13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

      旗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近年来加大了林业事项公开力度,方便了人民群众了解林业、支持林业,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林业普法宣传及时梳理公开林业相关事项

      2015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收官之年,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各级领导和广大林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我局获得了“六五”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局法制办1人获得市级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全林业系统全部参加网上普法学习。在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工作中,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委托执法部门旗嘎仙沟林场护林队全员参加了旗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公共法律科程,新办执法证人员将也通过了市级组织的考试,执法资格都得到了明确。为推动林业部门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职责和权力事项的清晰高效,旗林业局根据旗政府《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迅速推进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开展,经过梳理共有林业行政权力11大类179项。其中林业行政许可(审核)11项,林业行政处罚122项,林业行政强制措施2项,林业行政强制执行8项,林业行政确认3项,林业行政给付1项,林业行政奖励8项,林业行政征收2项,林业行政监督检查18项、林业行政征用1项、行政备案1项。对梳理出的林业行政权力按职能分工和部门又进行了细化,制定了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责任人和责任追究依据。对林业行政许可事项逐一细化了服务指南和办理事项流程图。对林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两单合一,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制度,完善了执法委托程序,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以及具体的责任岗位。

      二、依法公开行政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新的三定方案制定后,我局新增设了法制股,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部门,由于没有公务考录,一直空岗,现有兼职人员承担此任,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刘英彪副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法制股。

      三、加强制度建设、公开相关事项

      完善了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制定了《旗林业局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旗林业局重大处罚备案制度》、《旗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原则》、《林业行政处罚告知制度》、《林业行政执法回避制度》、《林业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林业行政执法时限制度》、《林业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制度》、《林业重大或复杂案件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并将林业组织机构、林业行政管理事项及权责清单上传旗政务网站进行公开。对梳理出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如木材加工许可、种苗经营许可、森林植物检疫许可、征占用林地许可、入山用火许可、木材运输许可及特种养殖经营审核流程进行了重新完善和简化程序,并将许可事项办理依据、标准、所需材料、时限、办理部门、承办人、承办时限公开上墙,接受监督。将林业行政处罚标准、流程及处罚依据和处罚种类也公布上墙。机关内的各股办公室职能、职责和学习、办公办文制度也上墙公开。建立了领导决策公开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标准和开会、立会程序及结果反馈制度。通过对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权限、执法约束力和执行力,为打造法制林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1、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林业管理事项,以公开促进林业发展,以公开促进林业法制化进程。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和建立林业网站为切入口,更好提升林业新形象,展示林业发展成就,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加强林业行政审批(审核)窗口队伍建设,服务前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量,打造林业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