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将其作为大力提升执行力、提高执行效能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为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局领导多次批示,分管领导亲自部署调度,分析谋划工作思路,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推行阳光透明,推进公开规范
1、加快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必须审核内容;对不能公开的事项说明理由,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
2、进一步规范发布流程,建立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鄂伦春旗信访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我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扩大受众面和知晓度,提升影响力;三是强化政策解读。认真解读相关文件,创新解读形式,更多的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丰富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利用微信等不同形式解读有关政策和网友关心的问题,让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工作力度,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制,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六、2021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让百姓更便捷理解政策。
鄂伦春自治旗信访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