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鄂伦春自治旗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我乡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的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我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白鹏英乡长担任组长,吴振鹏乡长担任副组长,乡各部门、各站所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关凤星兼任,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白鹏英乡长在办公会议上,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纳入年终考核。真正做到机构常在,人员专职,不走过场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工作机制。我乡制定并下发了《古里乡2020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旗政府规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再分工,通过政府政务微信,重点公开了各项工作及财政预决算等工作信息。建立了《古里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研究制定“五公开”嵌入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并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初步的清理,及时公开时间、内容、重点。
(三)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推进重点领域政府部门信息,形成了统一协调开展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格局。
(四)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街道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与相关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古里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