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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字体:[ ]

2020年以来,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旗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鄂伦春旗交通运输局以深化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制。我局党组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常落实。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提供需公开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化工作的落实和督促,确保目标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二)按照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重新制作了政务公开栏版面,版面结构更加合理,样式更加新颖;按照要求,对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编制了相应的政府信息目录;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三)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局在条例施行准备阶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主要开设三条渠道: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专门网页;二是开通专线电话,实行人工受理;三是及时通过车站、出租车LED显示屏、公开栏、公告、纸质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热情服务,认真登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凡属主动公开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凡属免于公开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凡不属机关掌握范围的,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能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受理申请要严格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完善了《鄂伦春旗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鄂伦春旗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发布。工作小组经常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并认真审查及时发布。

(五)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鄂伦春旗门户网站、局办公室信息公开查阅点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在鄂伦春人民政府网站各部门信息公开栏目下设有旗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分栏目,用于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以旗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主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

(六)制定《鄂伦春旗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减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

 0

 0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旗里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单一、公开载体不够广泛。

今后,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工作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审查。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工作计划: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通畅工程、安保工程等重大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四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

 

 

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