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制度,健全规范的公开程序。
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政策主动、定期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规定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实处。制度化是政务公开经常化、长期化、规范化的保证。为了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生“冷热病”,达到顺民心,得民意的效果。我们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从而使政务公开的制度更加健全,全面,时效更加突出。
(二)统一思想,形成有力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取得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因此我镇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指定党政综合办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实施、释疑、检查、督促工作,从而使全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扎实、积极的推行和深化。
(三)因地制宜,实行多样的公开模式。
我镇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了丰富的公开形式。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在政府网上发布信息187余条。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一是网上发布政务信息,向广大群众报告党委、政府的工作情况。二是在镇政府设有党委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全面、及时公开各种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三是村(居)委会张榜公布信息,主要公布涉农补贴、低保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81425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重点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