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深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作为年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为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旗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印发了《关于调整旗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雪峰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全旗民政部门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奖惩及具体实施工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系列制度,内容包括《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政策解读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政务公开作了全方位的规范和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开展。
3.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完成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分工表,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按照旗委、旗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4.丰富形式,高效服务
为更充分、更直接、更有效地向群众公开民政部门行政服务内容,我局利用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平台“鄂伦春民政发布”、政务网等方式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局机关机构设置、科室职责及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具体情况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多角度、全方位地公开了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还公开了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工作动态、廉政制度、投诉举报电话等,对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公开。尤其对民政工作最新资讯、信息和图片在第一时间予以发布,重要数据库信息随时更新,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民政工作动态。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等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业务反馈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及时解决。
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策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要求程序完成了《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鄂伦春自治旗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版)》、《鄂伦春自治旗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版)》的编制发布、备案,并提交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及时报送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了《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和《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文件4份,已全部及时向旗档案局移交备案。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公报摆放在一楼大厅等候处供群众查阅。在政务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信息24条,其中包括:社会救助和福利11条,养老服务7条,公共监管6条。通过公众号发布35条信息。民政工作面广量大,我局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及时调整、更新、扩充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民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24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尚有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高标准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细则,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出台前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鄂伦春自治旗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