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旗人社行政职责实施政务公开,立足于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接受群众监督。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根据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格、运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及更新。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
2020年我局进行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梳理,减少行政处罚2项,增加行政强制1项,目前共有163项公开事项。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中发布失业登记办事指南、就业登记登记指南等十余项办事指南;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为群众回复大学生档案接收等多种问题共十三条留言。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
一是内容审核制度。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网站公开的内容,都要由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二是资料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的维护,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内容制度审核。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需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范围更加广泛
依照政务公开目录,我局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将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及时补充更新内容,让更多群众了解我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措施。
四、加强领导,增强工作的规范性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实施,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收集企业和群众对我局开展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受理举报投诉,受理后以适当形式及时反馈举报人,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实处。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3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92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A)项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133400.00
七、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 计
九、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
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同干部的政绩和经济利益挂钩,进行经常性检查与考核,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加大检查推进力度。
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查处力度。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要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