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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字体:[ ]

2020年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结合全旗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从司法局工作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 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处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苏亚洲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李磊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制定了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信息公开推向社会,接受监督。

(二)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机制。对局机关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进行整改,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定期统计报送制度。各股室、所、处均明确一名承办人或信息员,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及时发布、接受监督。各股室、所、处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各业务股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网上政务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深入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工作动态、司法行政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做法好成绩、涌现的先进事迹等。除日常宣传外,还充分利用“七五”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等工作,积极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的工作举措,使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深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更加全面,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实行信息公开,有利于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支持和监督。为此,旗司法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十分注重质量,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了公开工作各项内容落到实处。认真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对符合公开规定的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重点信息进行实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的内容不及时,运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应对实际工作的能力需要强化和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其他公共场所如采用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落实力度;五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