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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旗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旗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有人管、有人抓,早计划、早安排的局面,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自然资源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旗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涉及居民群众相关的政策、法规、动态等,确保群众第一知晓率,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化。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分管领导亲自监督指导,各股(室)、站所、中心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日常事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单位已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会同住建、税务部门,于2018年9月20日,将原需要分别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简化办件材料,实现让用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办理不动产登记,极大的方便了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企业和个人。计划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信息集成,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根据国办8号文件要求,在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中,将审核与登薄流程合并,缮证与收费环节合并,优化了办理流程,缩减了办事环节:于2020年6月底,将一般不动产登记办事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事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实现业务零积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流程、事项环节重新梳理优化,能精简的精简、能合并的合并、能共享的共享,在审批上做减法,在服务中做加法。按照一个窗口接件、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申报,一次证件出具原则,办理审批事宜。一是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不再单独核发用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二是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时,优化服务指南,一个阶段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实行多项审批“一次办好”。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增4

2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

0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还有待健全。

2.公开内容较为简单,公开面不够广。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制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依靠鄂伦春旗政府网平台,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各种监督,认真处理来自广大群众的举报投诉,以及接纳人民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旗自然资源局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