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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报告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鄂伦春旗政务网(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0—5621203

联系地址:鄂伦春旗阿里河镇拓拔鲜卑大街33号

电子邮箱:elczwgk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着力拓展公开渠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政府新媒体作用,深入推进加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管理等工作,积极发挥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作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且已将政务公开纳入2020年度鄂伦春自治旗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指标项,传导监督问责压力,进一步提升政府、直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

(一)切实开展主动公开工作

1.增强解读力度。一是在鄂伦春旗政务网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行解读。二是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通过文字解读、图文解读 、音频解读、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与民众的交流,解读政策性信息。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进行文字解读40件、图文解读15件,举办在线访谈5期,除图文解读其他形式解读均可使用音频形式进行解读。三是利用政务新媒体进行解读,全年精准公开3105条政府信息。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热点等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旗长信箱、意见征集、回应关切、提案专栏、热点专题等专栏信息公开,实时公布政府信息回应211条。

3.增强网络舆情管控。全年共监控到涉及我旗网络热点舆情253起,其中呼伦贝尔市督办网络舆情55起,自行监测舆情198起。民生诉求类舆情98起,占比39%;涉法涉诉类舆情87起,占比34%;疫情防控类舆情54起,占比21%;环境保护类舆情7起,占比3%;社会稳定类舆情7起,占比3%;。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矛盾、民族团结类网络舆情未有发生,涉法涉诉类、环境保护类舆情,未有引发网民热议,未造成不良影响。

4.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着力推进重大项目政府信息公开。鄂伦春旗政务网开设“重大项目”专栏,集中公开了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施工有关信息、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征地信息、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等9项110条信息。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上流程电子化招标。

二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我旗“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鄂伦春旗政务网内实时更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项栏目,全年发布20条信息。

三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我旗民生保障更加完善,教体工作有序开展、医疗卫生持续改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在鄂伦春旗政务网增设“创业就业、公共体育、公共文化、食品药品、人事信息、征地信息、社会救助”8项专栏,全年公布信息117条。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加大了医疗服务、医保监管、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力度。

四是加强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鄂伦春旗政务网“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栏内公布信息121条。下一步将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纳入重点工作中,确保对外发布信息公开透明。

五是推进社会公共监管政府信息公开。依托鄂伦春旗政务网,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和程度等内容。

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实时发布,全年发布143条信息。

六是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协调落实审批服务项目下放,在旗政府网站公布部门权责清单4747项。

5.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设置了疫情防控专栏,集中公开政策、工作进展、咨询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68条。设置了复工复产复学专栏,集中公开政策、工作进展、咨询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26条,为复工复产复学创造有利条件,助力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已开设依申请专栏,2020年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按时办结0件。本年度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2020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查阅地点设置在鄂伦春旗档案史志馆。全年移交现行文件164份。修订更新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鄂伦春旗政务网《政府信息目录》内8项专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

1.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一是加强网站日常监督管理,使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和不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随机抽查、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和全面自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对上级检测时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拟定《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及采用评分办法》。三是深化公开,主动回应。及时准确在政务网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在政府网站予以回应,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公开、互动、服务”作用。

2.政务新媒体工作落实。目前全旗现有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41个,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微信公众号运转正常,发布的信息未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机密、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未引发严重表述错误。并对现有的政务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政务新媒体成为公开政务信息、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收集民众诉求、展示部门形象的网络平台。

3.政府公报。本着“两个同步”(纸质期刊与政府文件同步、电子期刊与纸质期刊同步)原则完成纸质期刊与电子期刊的制作,全年共编制印刷鄂伦春政府公报6期(鄂伦春政府公报为双月刊),截至目前刊登政府各类文件52份,公报累计印刷600份,公报赠阅率达到98%。

4.“互联网+监管”改革。全旗22个部门共认领编制监管事项实施清单488项,并要求各部门凡发生过的监管行为信息都要录入到内蒙古“互联网+监管”系统中,逐步熟练使用工作门户、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监管行为信息采集、风险预警、综合分析等系统。

(五)监督保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1.加强贯彻落实,明确责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1号)和《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呼政公发﹝2020﹞1号)要求文件精神,制定《鄂伦春自治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公办字〔2020〕6号)。逐项对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定具体责任,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全旗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持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旗人民政府领导分工,成立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旗政务公开工作,对全旗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定旗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对全旗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3.加强组织培训学习。全旗定期、分期开展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学习,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组织各类学习培训2次,接受培训人员75人。通过领导授课、视频授课、会后组织经验交流及现场教学等方式,扩大政务公开的公众知晓度,提高业务水平。

4.建立健全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日常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找准问题,及时完成任务,定期接受检查考核,严格遵守考评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10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增80

17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3

增206

307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13

增600

145

行政强制

61

增41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

增2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

56170889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加强和改进。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旗将严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增强乡镇、部门的责任意识、岗位意识,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规范信息转载发布,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禁发布未审核信息,严把政治关、导向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