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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中央路1号,邮编:165463,电话:0470-5936912,电子邮箱:jwzdz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根据便民原则,在政府楼前及镇属3个党群服务中心大厅共设置线下公开栏4处,用于日常便民工作信息的公开,确保了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全年公开、公示各类信息150条。二是用好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按时报送政府主动公开文件9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公示信息232篇。三是常态化抓好“三务”公开落实工作,2021年共在鄂伦春自治旗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录入“三务”公开信息400条。其中党务信息280条,政务(居务)信息72条,财务信息48条。四是充分利用我镇新媒体账号进行信息发布,其中微信公众号“美篇”网页发布58篇、“鄂伦春吉文发布”公开信息835条。五是加强责任意识,增强工作自觉。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上报各类综合工作信息39期。就吉文镇重点工作进行宣传解答,完成在线访谈1期。六是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务舆情主动进行回应。2021年吉文镇回应热点及重大舆情共计4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查程序,设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前,严格对政府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发现疑点及时纠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责任,分管领导亲自把关审查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敏感词等内容,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运用旗政府门户网站和鄂伦春自治旗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及时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二是在镇政府楼前及镇属3个党群服务中心大厅共设置线下公开栏4处,用于公开方便老百姓办事的政府信息及办事流程。三是规范“鄂伦春吉文发布”微信公众号内容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建设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开展培训学习情况。2021年,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参加旗政务服务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2次。二是工作考核情况。严格按照旗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镇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社会评议情况。2021年吉文镇未组织召开社会评议工作。四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度吉文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的能力不足;二是机制体制建设不健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缺乏具体的工作细则和监督措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常态化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并装进制度的“笼子”。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镇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要求,提高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保密素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树立良好政府形象,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宣传、组织、监督及质量等各方面工作能力。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提高政府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及利用率。

三是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强化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业务能力和保密素养。着重提高信息工作敏锐度及专业度,增强编撰信息内容、格式、范围以及流程规范,进一步推动我镇信息化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一是梳理权责清单。重新梳理下放至我镇99项行政权力事项,完成同旗直部门对接工作。二是认领公共服务事项。统筹协调镇属各相关部门就全旗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认领工作,完成认领102件。

2、加强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专区设立工作,在镇党群服务中心开设政务公开专区,规范标识,配备电脑、打印机、查询机等设备,方便来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3、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并对外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如何申请、怎样办理、答复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2021年我镇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全面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及时接收处理平台转办事项。2021年,处理呼伦贝尔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办群众事项23件,办结率100%。

5、全力推进“蒙速办”实名注册工作。线上线下齐发力加大“蒙速办”APP宣传力度,提高全镇“蒙速办”APP注册率。目前全镇“蒙速办”APP注册用户2662人,注册率达到37%。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吉文镇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