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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 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多布库尔街1号,邮编:165475,电话:0470-5716858,电子邮箱:glxdzb.o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古里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旗政务服务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凡属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及时对外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强化主动公开,规范古里乡发布等网络平台建设,提高政策解读频次,高度关注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公开质量和公开效果均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坚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统筹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基层党建、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436条;推送信息动态、政策法规、热点解读等方面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人大建议提案办理1件,全部按时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无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古里乡积极健全完善《 古里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古里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古里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古里乡人民政府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利用12345平台进行舆情回应、对文件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管理等工作逐步进行规范创新,将政务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政务信息、会议举行、信息宣传等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决策和执行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加快构建定位清晰、协同联动、监管有力的政务新媒体体系,利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古里乡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其中“古里乡发布”微信公众号2021年新增关注436,全年点击量及阅读量59521。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工作考核情况。古里乡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考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乡监委发挥监督职能,对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在内的“三务公开”工作履行日常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内容准确、全面。二是社会评议情况。古里乡人民政府不断加大社会公众参与社会评议力度,保障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度古里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审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重点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性不强,方式方法缺乏创新性。

接下来,我乡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化被动为主动,定期检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标准,定期定量公开信息;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对于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且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一律对外公开;三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创新多种服务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

我乡不断完善、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涵括政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工作考核等方面内容。对“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进行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并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初步的整理,及时公开时间、内容、重点。

2.领导高度重视

为落实抓好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我乡对旗政府规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再分工。调整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担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常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乡各部门、各站所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各负其责。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在乡政府微信公众平台集中公开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重点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

4.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做到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同时,我乡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等渠道方式进行宣传,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5.拓宽渠道,加强宣传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街道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人民政府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