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中央街69号,邮编:165465,电话:0470-5852031,电子邮箱:ghzf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甘河镇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概况类政府信息公开7条,乡村动态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甘河镇及时在鄂伦春人民政府网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并对外发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说明,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办公地址、办公邮箱、传真等内容,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1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为保障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旗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更新完善《甘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甘河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甘河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载体、做好运行工作。通过鄂伦春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乡村动态,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信息发布和更新,在甘河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升政府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培训学习情况。甘河镇积极参加旗政务服务局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会议2次,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日常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工作考核情况。甘河镇积极配合旗政务服务局的专项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镇纪委发挥日常监督职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规范运行,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二是社会评议情况。2021年,甘河镇参加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社会监督评议”专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1次,保障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的权利。四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度甘河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制定的这些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任务,缺乏具体的制度依据和监督措施。;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现我镇公开的方式多是一些传统上的公开手段,还没有充分利用好“两微一端”进行公开。

(二)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强改进政策解读回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在甘河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镇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甘河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旗委、旗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始终把政务公开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安排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政务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和向旗政务服务局和鄂伦春人民政府网提供信息工作。一是壮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综合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五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全年无涉密事件的发生。三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我镇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强对全镇各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镇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有制度保障,从而使得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拓宽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多样性。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多元化。一是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专门为群众开展相关政务活动,提供相应设备实施,强化政务公开实效性。二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用好鄂伦春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及时按要求公开相关事项,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

3、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在抓好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同时加强政府、站所和社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镇政府机关、站所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