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旗政务服务局印发《关于已发编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开托扎敏乡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等,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托扎敏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爱荣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辖下各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乡政务服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托扎敏乡党政办。明确组长负总责,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材料收集汇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我乡结合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涵盖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规范透明运行。
托扎敏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理清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考核、追责机制建设。在托扎敏乡政务服务大厅增设“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开展。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关系国计民生、社会救助等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更新信息。
(三)完善政务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积极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采取多种渠道,完善宣传栏、明白卡等公开方式,重点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审计信息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大众关切的政府信息。二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形式、渠道,我乡依托“互联网+”模式通过三务公开信息平台、鄂伦春政务网、托扎敏乡党建、鄂伦春电视台、鄂伦春报、鄂伦春发布等多媒体平台,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切实所盼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流程熟悉度不够,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各个窗口的办事项目与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鄂伦春自治旗托扎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