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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拓拔鲜卑大街69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5890,电子邮箱:elctyjr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遵循《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年度报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料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2021年未公开敏感信息、涉密信息,未发生泄密事件。

(五)监督保障

我局先后制定了《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考核办法 (试行)》、《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 (试行)》、《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制度(试行)》、《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等制度,确保做到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接受人民群众的查阅和监督,确保日常工作的透明和公正。加强监督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工作。

按照考核指标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在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专栏参加政府部门社会评议,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科室提供信息的积极主动性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作用,我局将不断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各项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内容,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拓宽覆盖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1年,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旗委、旗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鄂伦春自治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按要求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1.围绕助力旗域治理现代化,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学习传达《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二是梳理完善权责清单、机构简介、领导信息并按要求公开。三是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季度上报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材料。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民生改善,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采购前通过法定平台发布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信息;二是做好退役军人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对上级建议不予公开的事项,及时在网站上公开情况说明。

3.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做好政民互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信息发布、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

4.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二是成立旗退役军人事务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领导小组,制定办理工作制度和考核实施细则。

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一是调整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