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拓拔鲜卑大街69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5890,电子邮箱:elctyjr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遵循《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年度报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料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2021年未公开敏感信息、涉密信息,未发生泄密事件。
(五)监督保障
我局先后制定了《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考核办法 (试行)》、《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 (试行)》、《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制度(试行)》、《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等制度,确保做到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接受人民群众的查阅和监督,确保日常工作的透明和公正。加强监督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工作。
按照考核指标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在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专栏参加政府部门社会评议,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本年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科室提供信息的积极主动性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作用,我局将不断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各项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内容,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拓宽覆盖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1年,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旗委、旗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鄂伦春自治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按要求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1.围绕助力旗域治理现代化,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学习传达《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二是梳理完善权责清单、机构简介、领导信息并按要求公开。三是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季度上报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材料。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民生改善,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采购前通过法定平台发布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信息;二是做好退役军人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对上级建议不予公开的事项,及时在网站上公开情况说明。
3.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做好政民互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信息发布、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
4.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二是成立旗退役军人事务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领导小组,制定办理工作制度和考核实施细则。
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一是调整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