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中央大街老政府办公楼二楼南侧216室,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2405,电子邮箱:fgj2405@163.com。现将2021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我委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整理汇总,各业务股室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强化政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旗发展改革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4件。公开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其他管理服务事项结果、规划计划、政策解读、重大项目进展信息和审批信息、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答复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格式、内容规范,用词准确、严谨,依法依规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在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后,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保障了我委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上的无缝衔接。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把责任压实到相关责任人,为委内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了平台管理、明确了信息发布范围、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2021 年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94条。主动公开文件79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旗三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职责,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
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度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有待提高。相关办事流程、重大政策措施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与群众的需求仍有差距,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有待提升。随着公民参与意识的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的公开需求也越来越多,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个别申请人的预期愿望还有一些差距。
2022年,我们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办力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及时公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通讯地址、办公时间、主要负责人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三是梳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并在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展示,格式标准、要素完整。四是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相关审批信息及建设情况。五是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提高线上办理能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六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七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