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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将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阳光型、法治型单位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不断纵深发展,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旗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动态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旗林业和草原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专栏等平台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力度。对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正面回应疑虑,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公开开展社会评议,征求采纳群众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年内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公开执法检查结果信息13条,植物检疫许可信息1条,行政处罚信息8条,征占用林地信息2条,工作总结1条,政策解读1条,工作动态60条。全年重新梳理公布权责清单共162个,其中行政许可13个,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23个,行政强制事项9个,行政征收事项3个,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4个。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0;通过传真提交申请0;通过电子邮提交申请0;通过“鄂伦春旗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网上申请0;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通过其他形式提交申请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全年累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0起;投诉0起;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我局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

2、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此认知尚浅。

3、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我局将根据旗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3、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5、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2.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