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拓拔鲜卑大街33号政府科局楼二楼,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4017,电子邮箱:elctjj@163.com。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常规性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公开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有征求意见、有会议纪要、有合法性审查意见,按要求完成了编制、备案工作,并提交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务网上统计信息专栏全年报送29篇信息,部门动态专栏采用信息80篇。三是在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公开发布94条信息。二是通过印发资料公布政务信息。我局每月定期印发《综合月报》、每年编纂《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及时公布统计信息,三是通过社会宣传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标语、横幅等其他社会宣传方式,公开人口抽样调查、住户调查、经济普查等国情国力调查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事项1项,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把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抓紧、抓好、抓落实。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抓好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群众创建便捷高效政务服务,切实提高统计部门政务服务办事效率。我局及时入驻“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布行政权力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主要采取窗口、网上办理的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九项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的采集、整理、审批、公开等工作程序和工作责任。二是建立主动公开机制。根据优质服务的要求,明确了政务公开的项目和具体内容,确定了公开的具体时间,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务信息,做到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三是公布信息查询方式。以电话、公函等方式为社会公众和政府职能机构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

2.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1年度统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专栏信息量不足,内容缺乏亮点。

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提高信息质量。各股(室)、中心要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信息质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加强学习,优化人员力量。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配备专职人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编制了《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公开政府信息指南》,对公开目录的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责任部门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内容的收集、审核、办理、咨询解释等各工作步骤环节的责任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

2.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服务事项共计4项,行政奖励7项。

3.进驻“呼伦贝尔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

4.在鄂伦春政务网设置“统计违法举报”专栏。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