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办字[2019]13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加强领导、优化载体、加强培训等方式,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加强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有“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班子重要工作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落到实处,同时根据本局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做好调整补充。并把局机关政务公开与行政效能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为工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我局通过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审查、评议、考核、公开和监督等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五是进行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依法审批审核许可,推行办事限时制,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罚,规范执法检查,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六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主要是依托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能够按照规定认真公开,按时公开。三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在进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减1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6 | 减106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七)总计 | | | | | |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本局认真贯彻《条例》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是,随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公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期望日益提高,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2020年本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为工作的长效性、规范性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和丰富本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新媒体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知晓率。
(三)做好分析研究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解决,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报告
鄂伦春自治旗工信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