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办字[2019]13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加强领导、优化载体、加强培训等方式,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工作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按照旗委、旗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敖丽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实施日常的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使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强化监督,全面规范政务公开。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推进集中宣传活动有效开展,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及时向群众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近年来,我局先后制定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努力抓好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更新和维护管理,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全面、真实。多项措施并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实施挂牌上岗。为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形式,规范行政审批办事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都挂牌上岗。二是实施首问责任制。为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是到我局或我局在行政审批大厅服务窗口办理业务或投诉、举报、咨询、联系公务的服务对象,第一个接待或接受询问的在岗、在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负责办理,涉及到两个以上科室办理的事项,主动热情地将服务对象介绍移交下一科室,保证工作不出现脱节中断现象。三是实施一次告知制。工作人员将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事项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程序、期限、条件、依据等情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窗口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四是实施限时办结制。申请人依法办理行政事项,工作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期限向当事人作出承诺,承诺期限为办理的最终期限。
(三)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发布力度。
及时公开群众关心事项,重点公开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我们在按照旗委、旗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关心事项,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在旗政府政务网上公开禁渔公告、种子许可经营发放信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等内容。加强政务信息为民服务工作。除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必须保密和不适于公开的内容外,凡涉及重要工作、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全部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收费、检查和处罚相关依据、标准及办事内容、程序、时限,职能类信息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以及其他各类信息公开工作都能按时发布。 加强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公开。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都纳入党组会议进行讨论,集体决策,提高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逐步建立完善公开渠道。
在公开方式上,我局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创新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丰富多彩。 利用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及时更新、完善。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除了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外,还利用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实行公开。
在公开程序上,我们首先将各有关部门所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 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请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严格公文发布程序,按照分类整合依申请公开文件,截至目前,无群众申请查阅公文。
创新公开方式。一是利用行政审批大厅公开。鄂伦春自治旗行政审批大厅是鄂伦春自治旗农牧水利科技局政务公开的中心。我局指定行政审批大厅农牧水利科技局审批办事处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改革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二是利用网络公开。依托于鄂伦春自治旗政府网站、呼伦贝尔市农牧局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定期报送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在呼伦贝尔市农牧局信息网采用涉农涉牧信息92条、在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发布涉农涉牧信息89条,公告15篇,2019年信息报送量和采用率名列旗直单位第一。充分利用网络工作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政务信息和公用事业服务信息资源。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2019年,我局通过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关心群众动态、社会热点,高效开展业务工作,通过电视台、记者站等媒体部门就人民群众关心的农业保险、“菜单式”产业扶贫项目、惠农惠牧政策等问题作出解答说明,利用这些新兴载体,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增6 | 2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减1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9 | 增38 | 11 | |
行政强制 | 17 | 增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992608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是,随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期望日益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2020年本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为工作的长效性、规范性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和丰富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新媒体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知晓率。
(三)做好分析研究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解决,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报告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水利科技局
2019年12月30日
主办: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0-5625107 邮编:165450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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