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政务服务局《关于依法编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加强领导、优化载体、加强培训等方式,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工作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敖丽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实施日常的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使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强化监督,全面规范政务公开。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推进集中宣传活动有效开展,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及时向群众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先后制定包括《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列明申请要件及相关格式,2020年全年未收到书面、电话、邮件等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努力抓好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更新和维护管理,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全面、真实。多项措施并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发布力度。
一是基础信息公开,全年发布涉及种子许可证发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种子企业名称变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地理标识保护登记等方面7个公告及时公开惠农政策实施落实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要求编制《鄂伦春自治旗农牧水利科技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备案并在旗政务网站集中发布。按照单位职责,适时公开三大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业务领域信息及工作推进情况,全年报送鄂伦春政务网信息29篇,报送至市农牧局网站信息20篇,为领导决策、政府工作安排提供依据。
(四)不断强化解读回应,逐步提升完善公开质量。
一是全年以书面文字形式在政务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开展鄂伦春自治旗2020年庭院经济产业扶贫政策解读、《鄂伦春自治旗2020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鄂伦春自治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解读共3次,对于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二是全年接到群众反映涉及自来水断水、假农资、工程欠款、节水增粮项目无法灌溉问题等方面舆情4个,均做到及时核实,书面反馈回应,并给予后续关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7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82
2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06056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重点和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水平。加强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和规划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科学安排,注重效果。继续紧紧围绕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行业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水利科技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