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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民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字体:[ ]

2020年,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关于依法编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鄂政公办发〔2021〕2号)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旗民委2020年政务公开情况,理清思路谋划部署旗民委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现将我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完备组织保障,依规开展工作

根据人员变动,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完善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由办公室负责编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准确掌握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机关办事程序、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内设机构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栏,形成鄂伦春政务网、鄂伦春发布、鄂伦春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等多重公开渠道,确保政务信息高效公开,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长期稳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注重学习教育,提升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市、旗等相关文件,对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深化了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了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了思想认识,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扎实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三)政务公开内容具体

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全面公开,公开了办事职责,来访群众普遍关心的其它问题。及时将党务、政务、财务要求规定应公开的内容向群众公开,明确单位职责、内设机构和机关工作信息,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明晰办事程序,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不足之处:一是民族工作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做到应公开全部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的掌握程度,使信息公开格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分类进一步准确、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巩固和加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技能培养和人才储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顺利实施。

六、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公开属于本单位事项;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民族业务系统。

二是继续加大新《条例》的贯彻落实。以新《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提高回应关切水平,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三是打造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行先试,推动民族政务公开整体工作稳步提升。

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