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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拓拔鲜卑大街33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1203,电子邮箱:elczwgk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治理体系创新和服务效能的优化提升为建设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网站发布部门机构领导信息1条,部门文件2条,工作年度报告1份,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23条。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条,其中发布政务服务信息22条,党建工作信息21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具体要求以任务清单形式分解到各相关具体单位,明确了工作任务、规定了完成时限,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将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保障工作分解到相关单位,明确了政府门户网站各政务公开栏目的责任单位及栏目信息更新的要求,确保政府门户网站每个栏目有明确的单位更新,坚决杜绝出现空白栏目和未按时限更新栏目

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性、针对性

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鄂伦春自治旗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及时、真实、准确。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全年开展两次全旗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全旗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结合我旗工作实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紧紧围绕政务服务局职责职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真正立足于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丰富的形式和平台全力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办法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在工作中不断查缺补漏巩固完善。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制度监督健全政务公开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梳理、整合各类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各类信息,确保全旗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编制完成本级、镇两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并在鄂伦春自治旗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公开,目录包括,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

二、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及时回复解决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信箱”栏目收到的各类咨询、建议和意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不存在超期公开等情况。

三、完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已完成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升级改版,,已完成IPv6改造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作为全旗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四、持续抓好政务新媒体运行监管。督促指导各乡镇、部门积极报送网站信息,常态化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全旗4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均能按时更新,并已全部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各微信公众号运转正常。

五、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旗政府网站共发布47条政策解读,其中图文解读11条、音频动漫解读5条、新闻发布会4次、在线访谈1次。不断拓宽政策解读渠道,综合运用文字、图解、音频、视频、动漫、访谈等多种形式,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政策解读的解读效果,确保上级政策文件“应解读尽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文件和解读产品质量。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