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西50米,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3563,电子邮箱:297691167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伦春旗公安局在旗委、旗政府和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围绕公安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来,我们多次组织开展“法制进校园”、“禁毒日宣传”、“法制宣传日”、“反诈宣传”、“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我们注重新媒体的宣传,在平安鄂伦春旗公众号上大力宣传警务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文章980余篇,有效宣传了公安工作,树立了鄂伦春公安良好形象。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新建警民微信群600余个,日常发布反诈预警知识等防范内容,努力将微信平台变成警务公开的新阵地。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类申请公开流程及答复公文的格式,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更趋于正规化和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鄂伦春旗公安局按照《条例》规定和旗政府的要求,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建设、保障民生等方面,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和实行户籍、出入境、治安、车管、等项目的办理,实现全力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一站式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相关科室、所队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确保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现实任务和外部环境不断发生着新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理解不深入,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部分应公开事项还存在公开不及时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说明为主,缺乏工作亮点和创新;三是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主动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需要主动学习,与时俱进,要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的思想认识,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积极探索创新,丰富公开形式
结合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打造全方位互联网政务公开环境,将信息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进行发布、解读,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工作制度,确保单位各类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对局属各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强化结果运用,深入、持续、高效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
2023年1月5日